今天,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经严格复查评审,武平县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至此,武平县已连续三届荣获这一国家级荣誉,彰显了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持续努力和丰硕成果。
同时,武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黄坊村、捷文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钟亮生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截至目前,武平县有全国文明村5个,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
一审一校:林平
二审二校:饶如辉
三审三校:曾燕红